2022年6月,杨某与谢某离婚一案诉至人民法院,法院判决离婚。判决生效后杨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异议,并提出有一处房产未作处理。杨某向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申请再审。
问:(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杨某能否提起再审申请?
(2)原审人民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收到杨某的再审申请后该如何处理?
(1)根据《民事诉讼法》的规定,杨某对夫妻共同财产的分割有异议,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 以申请再审:
①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②原判决、裁定认定的基本事实缺乏证据证明的;
③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④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未经质证的;
⑤对审理案件需要的主要证据,当事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书面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 集,人民法院未调查收集的;
⑥原判决、裁定适用法律确有错误的;
⑦审判组织的组成不合法或者依法应当回避的审判人员没有回避的;
⑧无诉讼行为能力人未经法定代理人代为诉讼或者应当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因不能归责于本 人或者其诉讼代理人的事由,未参加诉讼的;
⑨违反法律规定,剥夺当事人辩论权利的;
⑩未经传票传唤,缺席判决的;
⑪原判决、裁定遗漏或者超出诉讼请求的;
⑫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⑬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贪污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判行为的。(只要能够提出第1条 “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就给5分,再提出其他任何一个及一个以上条件的给4分)
在本案中,杨某符合(1)的规定,所以杨某可以提起再审申请。(4分)
(2)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5条规定:“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 个月内提出。”(4分)
杨某应该在有新证据后六个月内提起再审申请,超过此期限的法院应不予受 理。(3分)
2026-01-12
浏览量: 6